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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招生日程:準確日程依本校招生策略中心每年之招生簡章及公告為主,約於每年4月辦理報名。

 

系所班組

科技法律研究所

招生名額

3名(含在職生)

系所自訂報名條件

限法律系所畢業;或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;或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者報考。

系所指定審查資料

  1.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
  2. 碩士論文、著作等
  3. 推薦書二封
  4. 研究計畫書(格式自訂)
  5. 學經歷表(格式自訂)
  6. 英文能力測驗證明
  7. 個人資料表(系所網頁下載)
  8.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如:其他語文能力測驗證明)

考試項目

成績計算

項目

錄取總成績計分比例

考試說明

初試:審查

50%

初試及格者始得參加複試。

複試:口試

50%

複試日期與地點:於本所網頁另行公告。

備註

應屆碩士班畢業生之論文著作得提交進行中之學位論文初稿,並附指導教授對論文完成之評估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