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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Q1 請問有關法律學分學程的修讀資格?
A1 本學程歡迎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修讀。 
 

Q2 請問法律學分學程是否需要事前申請?
A2 本學程需要事前申請,每年五月統一辦理。通過申請並且修滿各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得申請由學校發給學程修讀證明。
 
 
Q3 請問擋修課程表的設計有怎樣的意義?
A3 請參考科技法律研究所擋修課程表有關擋修的設計,是針對課程內容、並且考量初學者的能力後所作的安排,目的是為了讓同學可以循序漸進地認識一個學科,參考擋修課程表連結,應可對自己的學程規劃更有系統。惟部分課程雖未設擋修,但仍須具一定程度之基礎,同學可參考課程大綱或先聽過第一堂課後再行決定。
 
 
Q4 我是大四學生,對法律學程很有興趣,若畢業時尚未完成學分,之後可否回來補修學分完成學程?
A4 若您畢業後回到本校就讀研究所,仍可補修學分完成本學程。(註:學分數認定應符合課務組之規定)
 
 
Q5 請問各學院學士班學生可否修讀法律學分學程?
A5 學士班學生可修讀本學程,已選擇法律專長者應特別注意以下之規定: 國立清華大學學程設置原則第3條第2款:「學程應修科目至少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。」
 
 
Q6 請問學程規定應修學分數為15學分,其中至少包括3門必修科目,那可以只修5門必修課,不修選修課嗎?
A6 可以的,修滿5門必修課即符合「15學分」且「至少包括3門必修科目」之要求。本學程提供許多橫跨科技與法律的精彩課程,也希望您不要錯過!
 
 
Q7 請問學程的課程有修讀順序建議嗎?
A7 本學程提供充分選課彈性,請修讀者衡量能力選課。初次接觸法律者建議以各領域基礎課程為優先,詳情可參考科法所課程地圖之介紹。
 
 
Q8 為什麼法律學分學程只要求15學分,會否影響法律專業的建立?
A8 本學程之設立目的係為培育跨領域之人才,提供本校學生接觸法律領域的管道,修讀門檻不宜過高。若您對於法律學習有強烈的興趣,歡迎報考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。

 
Q9 請問修讀學程後若進入科法所就讀,是否有免修或抵免學分的規定?
A9 修讀學程成績優異者,通過考試進入科法所後可申請免修或抵免學分。惟依照過去經驗,對於抵免學分之認定採取從嚴審查,修課表現不佳者可能無法通過申請。請參考科技法律研究所「新生免修學分原則」「新生抵免學分原則」


Q10 有一些課程選課時有優先次序的差別,只有本科系或者是學士班的同學可以優先選修,導致想要選修法律學程的人選不到課,不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辦法改善? 
A10 考量課程品質,第一階段僅開放科法所同學選課,但通過修讀申請的同學可享有優先加簽之權利,以保障修課權益。

 
Q11 根據修讀辦法第六項規定,若我在99學年以前已取得法律學分學程的學分,是否就可以不用事先通過修讀申請,等到修畢所需學分後再申請學程證明也可以?
A11 是的。99學年以前已取得法律學分學程學分的同學,可以不受事先申請的限制。只是通過申請者可以享有優先加簽的權利,同學可以視情況自由選擇是否要採用事先申請制。
 
  
Q12 修讀學程是否符合報考司法官、律師及專利師資格?
A12 本學程開設之各課程,與司法官、律師及專利師考試科目多有重複,歡迎有志報考者修讀。惟本學程之課程設計與司法官、律師及專利師之報考資格並不一致,應詳閱相關報考資格。
 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3條第1項第2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