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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先修課程:2學分

法學研究與寫作一(1)

法學研究與寫作二(1)

必修課程:2學分(三選一)+0學分(論文)

法律之經濟分析(2)

法律史專題研究(2)

法理學(2)

論文(0)

選修課程:16學分

至少應修習6 學分本所課程委員會所認定之專題研究性質課程。
科號4字頭以下之課程、第二外國文、外國文法學名著選讀及博士論文不計入畢業學分。
修習外系所相關課程,以4學分為上限。
修習指導教授同一課名之課程以8學分為上限,修習非指導教授同一課名之課程以4學分為上限。

修業總學分數:18學分

碩士班逕讀博士班修業總學分數:40學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