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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【演講】你對「檢察官」這東西誤會很大的10件事

【演講】你對「檢察官」這東西誤會很大的10件事

時間:2018年11月12日(一) 13:20-15:10

地點:台積館1樓121教室

演講者:姜長志 檢察官 (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企業犯罪組檢察官)

主持人:連孟琦 助理教授 (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)



姜長志檢察官

現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企業犯罪組檢察官

曾任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、臺灣板橋(後改稱新北)地方法院檢察署重大刑案組、公訴組檢察官。自2017年起亦兼任警察特考及格生受訓指導教官,教授交通執法實務與刑法實務課程。



很多人總認為,檢察官應該是嫉惡如仇的罪犯剋星,在檢察官眼中,犯人就是壞人、就是要被消滅的對象。不是的,有很多犯了罪的人,其實背後都有他們說不出口、我們看不見的「不得已」。



本所非常榮幸能夠邀請到姜檢察官來所上分享他在面對形形色色、各式式樣的刑事案件時,對於「檢察官」這份工作有什麼不同的體悟。



科法所 敬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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