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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清華大學選送101學年第2學期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開始申請

本校選送101學年度第2學期(102年2月~102年6月,2013春季班)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開始申請。

依教育部規定可抵免學分,交流期間每人可獲獎學金補助(1~2萬元,視每年捐款情況調整)。

有意申請者請於9/14(五)前將相關文件繳交至所辦,申請表格與徵選辦法請詳:
http://exten.web.nthu.edu.tw/files/14-1154-48136,r2666-1.php。

欲申請香港其他姐妹校的同學,請留意各校不同的英文要求,可參考各校網站連結,並於申請時一併繳交英文成績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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