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學年下學期選送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即日起開始申請
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即日起開始申請
說明:
一、有關國立清華大學選送100學年度下學期(101年2-6月)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,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9月28日(三)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所辦,俾便彙整進行推薦。
二、配合教育部「大陸學歷採認辦法」相關規定,自99學年第2學期開始已<strong><u>可抵免在大陸研修學分(須依照本校抵免學分辦法)。
三、交流期間每人可獲獎學金補助(1~2萬元,視每年捐款情況調整),其他申請資格條件如下:
1.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,但請以交流學校規定為準,僅部分學校受理研究生申請。
2. 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80分(含)以上,或全班前(含)20%。
3. 初審送件僅需繳交本校申請所需文件,公布錄取名單後,請依各申請學校之規定文件直接繳交推廣教育組統一寄發。
4. 甄選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單等資料請逕至推廣教育組網頁下載:
http://exten.web.nthu.edu.tw/files/11-1154-4714.php
說明:
一、有關國立清華大學選送100學年度下學期(101年2-6月)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,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9月28日(三)前繳交申請文件至所辦,俾便彙整進行推薦。
二、配合教育部「大陸學歷採認辦法」相關規定,自99學年第2學期開始已<strong><u>可抵免在大陸研修學分(須依照本校抵免學分辦法)。
三、交流期間每人可獲獎學金補助(1~2萬元,視每年捐款情況調整),其他申請資格條件如下:
1.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,但請以交流學校規定為準,僅部分學校受理研究生申請。
2. 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80分(含)以上,或全班前(含)20%。
3. 初審送件僅需繳交本校申請所需文件,公布錄取名單後,請依各申請學校之規定文件直接繳交推廣教育組統一寄發。
4. 甄選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單等資料請逕至推廣教育組網頁下載:
http://exten.web.nthu.edu.tw/files/11-1154-4714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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