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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 

96學年度科法所遴聘教師啟事

資  格:
申請民商法、刑事法、民事及刑事訴訟法等科目者優先考慮。
應具有法學博士學位(含可於2008年1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位,且取得證明者。)

名  額:
數名

職  級:
助理教授以上

工作地點:
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
預定起聘日期:
2008年2月1日

申請截止日期:
2007年10月15日- 副教授以上職級申請截止
2007年11月15日- 助理教授職級申請截止

研究領域:
民商法學、刑事法學、訴訟法或其他法學領域。

申請所需資料:
1.履歷表
2.自傳。
3.學(經)歷證書影本、或證明可於2008年1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文件。
4.推薦信函二封。
5.著作目錄。
6.五年內代表著作(學位論文或發表於有健全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)及其他參考著作。
7.擬開授課程之教學大綱(包含課程概要、講授進度、參考資料等)。

寄至:台灣 新竹市300光復路二段101號,
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
E-mail:lst@my.nthu.edu.tw
Phone: 03-5742427
Fax: 03-5715253

聯絡方式:
電話:03-5742427
傳真:03-5715253

聯絡人:
劉筱淇行政助理
e-mail:lst@my.nth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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